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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年來,只要偶爾興起,就會讓孤狗大神找自己熟識的人名。名字不很菜市場的很好找,有些就完全沒頭緒,不過還真的找到他的落腳處,網路上的相片也證實自己心中的猜測。

那段感情的結束,我們雙方都有錯,即使事後想向他解釋,但又怕打擾他;況且有很多事並不是說清楚就能釋懷的。聽說他無法理解我為何提出分手,但其實我當時也很受傷,只是極力表現出沒那麼受傷的樣子,這點當然會讓被提出分手的人覺得更受傷,但是我也愛莫能助;各自撫平創傷絕對是比較好的作法。

看到他住在自己想住的地方,職業也很適合我印象中的他的個性,心中真的只有寬慰而已。但是,反過來說,對於曾經那麼熟悉的人,自己這種冷靜 / 冷淡 / 冷漠的態度,還真讓我懷疑當年是否真的愛過?雖然這樣說很無情,不過經過這麼多年,該忘的早忘了,不該忘的也早忘了,所以實在想不起來,對於一個人的感覺到底要到哪種程度,才算是真正的「愛」?自己又到底愛過誰?

現在找到他的行蹤,並不是想要藕斷絲連 (否則當年就不會那麼決絕),也不是抱持「我一定要證明沒有你我會過得更好」的心態 (現在的我並沒有力氣玩「比比看」);而是一想到,在事過境遷二十幾年之後,還能知道他過得不錯,其實這樣也就夠了。


Posted by swang928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91)